衡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21-12-07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批准,衡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和职位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3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衡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含国省驻衡单位)各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 政治可靠,对党忠诚,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
2.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二年及以上;
3. 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 担任副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
5. 综合文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医疗审核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 年度考核没有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7.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进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新任职试用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及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人和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报名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现单位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1日。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通过衡阳智慧党建网(https://www.hyzhdj.gov.cn/)、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和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www.hengyang.gov.cn/ylbzj/)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日期为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报考者须在2021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7日17:00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③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④由现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选报的职位负责。所有上传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打印准考证时间时间另行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1. 开考比例。报名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低于3:1,如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2. 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文秘岗位考试科目为公文写作,满分100分,时间为210分钟。医疗审核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类相关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笔试成绩。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行公告。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列入审查人选。由用人单位公告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放弃资格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审查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
chsi.com.cn/)学历验证报告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
3.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2021年衡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对象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为百分制,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招考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面试成绩。
选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到选调计划1:1.5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如选调岗位只招录1人,则不再核减选调计划。
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小数点后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做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突出政治站位,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面试结束以后,若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人选对选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不列入转任对象。
(八)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提出转任人选建议名单,报经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并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转任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1.全程接受衡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2.选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实施,具体相关政策由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衡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人事科0734-2668288,报名咨询时间段为正常上班工作时间;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衡阳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0734-2826112,报名咨询时间段为9:00-11:30、15: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734-2897637(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405室)。
附件1:2021年衡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docx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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